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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您!高齡駕駛人換照新制實施對象有兩種

 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7月1日起已經正式上路,不過實施對象是哪些高齡者?新營監理站再次強調,新制的實施對象有下列兩種:

1.自正式實施日期106年7月1日以後才屆滿75歲者,即民國31年7月1日(含)以後

 出生之駕駛人,才需要換照。監理站會在民眾屆滿75歲前的1個月寄發換照通知

 單,駕駛人在收到通知後可在3年內(即78歲以前)辦理。

2.在正式實施日期106年7月1日以前就已經滿75歲,在實施日期以後才因違規有違

 規記點或吊扣駕照者,監理站也會寄發換照通知單,駕駛人需在收到通知後的3

 個月內辦理。

  新營監理站再次提醒高齡者,辦理換照前要先完成體檢及認知功能檢測,合格後才可換發有效期限3年的駕照。詳細資訊除可上公路總局網頁「高齡駕駛人專區」查詢外,亦可洽詢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-231035或電洽新營監理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