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7月1日起已經正式上路,不過實施對象是哪些高齡者?新營監理站再次強調,新制的實施對象有下列兩種:
1.自正式實施日期106年7月1日以後才屆滿75歲者,即民國31年7月1日(含)以後
出生之駕駛人,才需要換照。監理站會在民眾屆滿75歲前的1個月寄發換照通知
單,駕駛人在收到通知後可在3年內(即78歲以前)辦理。
2.在正式實施日期106年7月1日以前就已經滿75歲,在實施日期以後才因違規有違
規記點或吊扣駕照者,監理站也會寄發換照通知單,駕駛人需在收到通知後的3
個月內辦理。
新營監理站再次提醒高齡者,辦理換照前要先完成體檢及認知功能檢測,合格後才可換發有效期限3年的駕照。詳細資訊除可上公路總局網頁「高齡駕駛人專區」查詢外,亦可洽詢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-231035或電洽新營監理站。